王瀅傑

110年度「閱讀專題報告競賽」實施計畫及報名表件,請各校踴躍參加

壹、 依據: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「閱讀新桃園」-110年閱讀教育計畫辦理。
貳、 計畫目標
一、型塑學生優良閱讀風氣,培養良好閱讀計畫。
二、藉由主題閱讀,加強學生深度思考。
三、藉由報告撰寫,奠定「讀」與「寫」結合的基礎。
參、 辦理單位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
三、承辦單位: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。
肆、 實施期程:110年 1月至 7月。
伍、 實施對象:桃園市各公、私立國中學生。
陸、 實施策略:
一、 比賽時程
(一) 專題報告送件:110年3月29日(一)起至110年4月7日(三)止。
(二) 公布決賽隊伍:110年4月23日(五)前公佈於桃園國中網站,另發文通知。
(三) 決賽:110年5月22日(星期六)。(暫定)
(四) 成績公布:公告於本市閱讀新桃園網站【http://163.30.179.11/】
二、 格式:收件方式、書寫方式及字數限制
(一) 收件方式:
1. 核章紙本一份:各校將報名稿件(格式如附件,請單面列印,無需裝訂)經學校核章後以掛號郵寄至【330 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二號 桃園國中設備組,聯絡電話:335-8282轉250】,收件日期以郵局郵戳為憑。
2. 電子檔:報名稿件以電子郵件附件方式mail至【reading@gm.tyjh.tyc.edu.tw】,【主旨:(校名)專題報告競賽報名表,附件檔名:(校名)(序號)】,報名二隊以上的學校請自編序號,例如:桃園國中報名表01.doc。
3. 投稿名單將於4月14日(三)前公佈於桃園國中網站。
(二) 書寫方式:Word電腦打字,稿件版面設定以A4紙張、直式橫書、由左至右、文字大小12、字型新細明體、標點符號全形字、行距採固定行高、行高20pt、邊界上下2.54㎝左右3.17㎝規格書寫,格式如附件,可至桃園國中網站,【www.tyjh.tyc.edu.tw】下載使用。
(三) 閱讀專題報告總字數為3,000~10,000字。 (計字方式含標點,超過字數扣分方式:
超過1~1500字扣一分,超過1501~3000扣二分,超過3001以上扣三分,字數不足亦同)

三、 注意事項
(一) 閱讀書目自選,專題報告主題依書目自訂,引用文章或圖片應註明出處,參賽以同校學生3-5人組團參加,每校推薦1到3隊。
(二) 作品封面及內容 請勿出現校名及人名,以免影響評審公平性。
(三) 專題報告決賽團隊應準備10 ~ 15分鐘之簡報並製作成光碟,於決賽當日攜帶至競賽場地報告,現場僅提供投影機、無線麥克風4支(或耳掛式麥克風4組,二擇一),請自備筆電。(團隊需全員出席並繳交一份光碟,決賽如無法全員參加,則未參加者不列入敍獎,視同未參加)
(四) 決賽請攜帶學生證以供查驗。
(五) 參賽隊伍需於報名時繳交團隊著作權同意書 (附件二)繳交主辦單位始完成報名手續,其作品版權及所有權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;且主辦單位有出版、在活動網頁上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額外致酬。
(六) 著作權同意書簽署人包括所有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,只需簽在同一份同意書。

柒、 評分原則:
(一) 初審評分標準:材料選擇25﹪、主題架構25﹪、報告內容50﹪。
(二) 複審評分標準:材料選擇25﹪、主題架構25﹪、報告內容50﹪。
(三) 決賽評分標準:主題與內容50%,簡報效果20%,表現與創意20%,團隊合作10%。時間不足10分鐘或超過15分鐘者,每1分鐘扣1分,不足1分鐘以1分鐘視之。
(四) 決賽後,經評審小組開會確認成績及名次,並公告於本市閱讀新桃園網頁【http://163.30.179.11/】
捌、 評審: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。
玖、 經費概算:總計新台幣伍萬元整,詳如經費概算表。
拾、獎勵:
(一) 專題報告競賽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錄取第一名1隊,第二名2隊,第三名3隊,頒給學生獎狀及圖書禮券;佳作若干名頒給獎狀以資獎勵。
(二) 競賽第一名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兩次之獎勵,第二名給予嘉獎乙次之獎勵,第三名及佳作,頒給獎狀乙紙以資獎勵。 (指導老師至多兩位)
(三) 私立學校獲獎之指導教師得依個人意願,將嘉獎改頒予獎狀獎勵。
(報局敘獎前請先告知主辦學校)
(四) 推動本計畫有功單位之相關人員,依本市相關辦法核敘9人嘉獎各1次,以資獎勵。
拾壹、經費來源: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拾壹、本計畫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109年度閱讀心得競賽得獎名單

一、109年度閱讀新桃園閱讀心得競賽各組得獎名單如附件,請參閱。
二、請得獎學校於109年11月16日(星期一)至11月20日(星期五)前上班時間派員至桃園國中教務處領取師生獎狀及圖書禮券。
三、請茄苳國小、同安國小、有得中小學、中興國中於領獎時補繳著作權授權同意書。

109年度閱讀心得競賽各組報名名單

109年度閱讀新桃園閱讀心得競賽各組報名參加名單如附件請參閱
一、請檢查報名資料是否有缺漏或資料錯誤,若有錯誤請至電更正。
二、缺繳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的參賽學校請再補繳。
三、承辦人聯絡方式:桃園國中設備組 電話:03-3358282#260 (暫時)
四、相關訊息公告會張貼於
閱讀新桃園網站 http://163.30.179.11/
桃園國中閱讀專區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a/gm.tyjh.tyc.edu.tw/reading/yue-du-xin-tao-yuan

109年度閱讀心得競賽辦法

109年度閱讀心得競賽實施辦法
壹、 依據
依據桃園市109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「閱讀新桃園」閱讀教育計畫辦理。
貳、 計畫目標
一、 型塑學生優良閱讀風氣,培養良好閱讀計畫。
二、 藉由寫作分享,奠定「讀」與「寫」結合的基礎。
參、 辦理單位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
三、承辦單位: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。
肆、 實施期程:109年8月至12月。
伍、 實施對象:桃園市各國中小學學生。
陸、 實施策略:
一、 競賽組別: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中組。
(參賽組別以報名時就讀年級為依據)
二、 收件時程:109年9月21日(一)起至109年9月25日(五)止。
三、 收件方式、書寫方式:
(一) 收件方式:
1. 核章紙本一份:請各校將報名學生名冊(格式如附件一)連同報名稿件(格式如附件二)經學校核章後以掛號郵寄至【330025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二號 桃園國中設備組】,收件日期以郵局郵戳為憑。
2. 電子檔:請將報名學生名冊(附件一)及報名稿件(附件二)以電子郵件附件方式mail至 【reading@gm.tyjh.tyc.edu.tw】,【主旨:(校名)閱讀心得競賽報名表,附件一檔名:(校名)名冊.xls,附件二檔名:(校名)-(學生姓名).doc】。
(請務必核對參賽師生個人資料,以免得獎後影響獎狀製作,損害得獎者權益)
3. 投稿人員名單將於10月8日(四)前公佈於桃園國中網站。
(二) 書寫方式:電腦打字,格式如附件,稿件版面設定禁止更改,請勿貼稿。
(三) 閱讀心得總字數以1,000字為限(含標點符號)。
四、 注意事項
(一) 書目自選,文章題目依書目自訂,文章題目務必填寫。
(二) 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,文責自負。
(三) 每校各組以 1 到 4 件為限,超限部分不列入評審。
(四) 為鼓勵學生閱讀,請各校事先辦理校內「閱讀新桃園學生閱讀心得」競賽,以優勝作品參加。
(五) 請依照參賽辦法中所附的附件作品格式,未符合格式作品將不予收件。

(六) 參賽得獎作品需另行簽署著作權授權書,作品版權及所有權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
有;且主辦單位有出版、於活動網頁上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
知及額外致酬;著作權授權書於領獎時繳交主辦學校。

五、 評分原則:
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成績。其評分基準,包括啟示與創見占百分之四十、修辭占百分之二十、內容占百分之二十、結構占百分之二十。其審查重點如下表:
評審標準 啟示與創見 修 辭 內 容 結 構
配分比例 40% 20% 20% 20%
審查重點 1.具啟發性 1.文句流暢 1.內容充實 1.結構嚴謹
2.具可行性 2.生動引人 2.說理明暢 2.層次分明
3.具創造性 3.語彙應用 3.取材精當 3.切合題旨

六、 評審: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承辦單位收件列印作業完成後,將參賽作品分國中、國小高年級、國小中年級三組彌封,經統計各組篇數後,交附評審委員評審。
七、 成績公布:公告於本市閱讀新桃園網站【 http://163.30.179.11/】 。
柒、 經費概算:總計新台幣六萬元整,詳如經費概算表。
捌、 獎勵:
(一) 競賽參賽作品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,第二名2位,第三名3位,佳作15位,皆頒給獎狀及圖書禮券;各組第一名頒給圖書禮券1,500元、第二名每位頒給圖書禮券1,000元、第三名每位頒給圖書禮券500元及佳作每位頒給圖書禮券200元。
(二) 競賽第一名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兩次之獎勵,第二名給予嘉獎乙次之獎勵,第三名、佳作,頒給獎狀乙紙之獎勵。 (指導老師需為校內教師方可敍獎)
(三) 私立學校獲獎之指導教師得依個人意願,得將嘉獎改頒予獎狀獎勵。
(報局敘獎前請先告知主辦學校)
(四) 推動本計畫有功單位之相關人員,依本市相關辦法核敘9人嘉獎各1次,以資獎勵。
玖、 經費來源: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拾、本計畫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桃園市109年閱讀專題報告競賽獲獎及敘獎名單

一、桃園市109年閱讀專題報告競賽獲獎及敘獎名單如附件。
二、本案前2名獲獎團隊之指導教師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及「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」核敘指導教師第一名嘉獎2次,第二名嘉獎1次,第三名及佳作獎狀1張,獲獎教職員敘獎授權學校自行核布,獎狀請至桃園國中領取後代為轉頒。
三、本案請獲獎學校派員於109年6月29日(星期一)至7月3日(星期五)期間,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至桃園國中教務處(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,電話:03-3358282分機221)簽領獲獎師生獎狀與圖書禮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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