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各校閱讀教育計畫審閱及補助」實施計畫

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推動「閱讀桃花源」四年計畫
          -「各校閱讀教育計畫審閱及補助」實施計畫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「悅讀101-教育部國民中小學閱讀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「偏遠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三、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推動「閱讀桃花源」四年計畫辦理。
貳、目的:
一、型塑學生優良閱讀風氣,培養良好閱讀習慣。
    二、提昇教師閱讀教學知能,落實閱讀學習推動。
    三、重視家長參與親子共讀,深耕家庭閱讀活動。
    四、建置網路閱讀學習平台,豐富閱讀學習資源。
    五、推動教師閱讀教學分享,促進校際交流合作。
    六、結合社會文化企業資源,擴大推動閱讀成效。
 

叁、辦理單位:
    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縣政府教育處
    三、承辦單位:桃園縣潛龍國小
    四、協辦單位:西門國小、慈文國小、平興國中
肆、實施期程:
    一、九十七年度至一百年度,逐年實施。
    二、收件時間:每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
三、審查時間:每年11月
伍、參與學校: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
一、偏遠學校:教育部核定學校名單(國小37校、國中8校)
二、一般學校:楊光及迴龍國中小併入國中學校審查
    (一)都市型學校:桃園市、中壢市、平鎮市及八德市等國中小 (國小69校、國中25校)
(二)非都市型學校:楊梅鎮、龍潭鄉、大溪鎮、龜山鄉、蘆竹鄉、大園鄉、觀音鄉、新屋鄉及復興鄉等國中小(國小81校、國中24校)
陸、送審內容及規格:
一、新年度各校推動閱讀活動實施計畫暨本年度推動閱讀活動成果
二、請各校將閱讀教育計畫乙式以A4直式橫書、左側裝訂,內文請統一格式為:14號標楷體、固定行高28pt之行距,邊界上下左右均留2.5公分空白。計畫內容含:
(一)閱讀推動的理念與構想
(二)資源整合,營造閱讀的環境
(三)圖書館資源利用教育
(四)推動各類閱讀活動
1學校推動之閱讀活動
        2班級經營之閱讀活動
        3親子共讀之閱讀活動
        4社區共享之閱讀活動
        5其他特色
(五)閱讀教學的實施與困境突破
(六)學生閱讀績效與影響
柒、審查指標:
一、依據實施情況檢核表〈附件一〉之計畫及成果績優獎勵。
二、配合教育部偏遠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實施計畫,且依各校所在地區整體條件,考量各校計畫符膺教育部專案之急迫性(40%)、優先性(30%)及妥適性(30%)予以審慎查核,推薦申請教育部專案補助。
 
捌、獎勵:
    一、依據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」、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及「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」辦理。
    二、績優學校予以獎勵,每校核予5人嘉獎乙次、核頒10人獎狀乙紙,績優學校名額視實際情況不超過全縣三分之ㄧ校數為原則。
三、獲教育部偏遠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實施計畫補助者,每校最高補助新台幣4萬元整,以推廣「學生」閱讀活動,如校內讀書會(班級共讀、親師生共讀,分享閱讀感想)、寒暑假閱讀與寫作營隊或其他特色閱讀活動。
(一)偏遠學校:國小19校、國中2校。
(二)一般學校:
1都市型學校:國小6校、國中2校。
2非都市型學校:國小9校、國中3校。
玖、經費來源:由教育部相關經費項下支應,不足款由本府預算支應。(各校補助款於陳報教育部審查核定後辦理後續核撥作業)
拾、附則:
一、接受經費補助學校應於活動結束後(每年11月底前)繳交經費收支結算表、活動成果報告表、參與人員簽到簿及活動照片等資料共乙冊。
二、獲經費補助學校,應參加縣級學生本位活動競賽。
三、受補助學校主動申請或接受本府抽查到校輔導訪視。
四、補助經費得編列項目:講師鐘點費(請註明內、外聘)、材料費(含文具)、獎品費(含圖書禮券)、誤餐費、茶水費、印刷費、雜支等,並請依各項支給標準編列。

附加檔案大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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